2014年8月28日由原紅河州農業局、紅河州公安局、原紅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原紅河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管理的通告》(公告第4號),登記編號:紅府登117號,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。經紅河州農業農村局、紅河州公安局、紅河州市場監管局研究決定,該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不再適用,予以廢止。
紅河州農業農村局 紅河州公安局
紅河州市場監管局
2021年3月31日
第2號
2014年8月28日由原紅河州農業局、紅河州公安局、原紅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原紅河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管理的通告》(公告第4號),登記編號:紅府登117號,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。經紅河州農業農村局、紅河州公安局、紅河州市場監管局研究決定,該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不再適用,予以廢止。
紅河州農業農村局 紅河州公安局
紅河州市場監管局
2021年3月31日